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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9 10:44:44  浏览:915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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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


通知
现将《福建省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福建省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加强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的承包管理,根据《森林法》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是指集体(含乡、村)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包括森林、林木(含竹类)和林地,其权属以林业“三定”县人民政府核发的山林权证书为依据。凡承包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的承包是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责任制形式。山林权所有单位或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发包方,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包括专业队、联合体和家庭(个人)为承包方。
承包关系应签订合同予以确定。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要求。
第四条 集体所有集中成片的用材林,凡没有分到户的不得再分林到户,也不得再分户承包,应由集体(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乡、村集体林场)统一经营,专业队、联合体或家庭(个人)可承包生产作业或管护任务;已经分林到户的,要以乡、村为单位组织专人统一护林,实行多种
形式的联合采伐,及时完成更新造林,已经分户承包的,集体要根据林木生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标准和生产定额,定期检查现有林的管理情况。
第五条 经济林、竹林、薪炭林应根据经营效益确定由集体统一经营或分户经营,允许采取联产、联责或大包干等多种形式承包。
第六条 以森林生态效益为主的防护林由集体统一经营,联合体或家庭(个人)可以按生产阶段承包生产作业或管护项目。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可以由承包耕地的社员承包管理。
第七条 集体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和采伐迹地由集体统一开发经营,允许专业队、联合体或家庭(个人)以多种形式承包开发经营,承包者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第八条 集体林业用地由国营林场、伐木场长期使用的,其使用单位应按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付给山权单位一定比例的林价款。
第九条 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的承包应以当地村民为主,确因当地劳力不足或村民不愿承包的生产项目,经村民集体讨论后可以承包给外来劳力。跨地承包的人员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身份证明。
第十条 联合体或家庭(个人)承包荒山造林、迹地更新的面积按劳力一般在五十至一百亩以内,专项作业承包的面积必须根据经营条件和经营能力确定。
第十一条 荒山造林和迹地更新的承包期根据承包经营的内容和需要由发包方、承包方共同商定。
第十二条 集体林业用地承包后,要限期植树造林;划定的自留山,也要限期造林种果。凡逾期未开发经营的,均应缴纳山地抛荒费直至开发经营或由集体收回。
第十三条 责任山种植的林木按“谁造谁有”的原则确定林木所有权,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天然更新的林木归集体所有;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林木归属按承包投工者和集体双方协议(合同)认定。
家庭(个人)所有的林木允许继承,可以折价转让。
第十四条 对具备培育种子条件的母树林实行采种承包,严禁掠夺经营;对具备培育苗木出售的圃地实行育苗承包。承包应规定质量要求,再按量计酬或确定包干上交数。
第十五条 承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作业面积、四至,承包内容和项目,生产技术要求和作业方式,起止期限,经济报酬,奖惩办法,违约责任等。
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数。
第十六条 已签订承包合同的,应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尚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补签合同,以稳定承包关系。
第十七条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委托的乡(镇)林业站是合同的管理机关。
第十八条 一方认为合同条款不完善或认为承包条件有明显不合理要求改变的,应报告合同管理机关,经同意后,由双方协商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林地和林木的承包,无论采取投标、协商或其它形式,都要经村民民主讨论通过,并应公布承包方案。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入权力股、暗股或搞低标承包。
凡以非法手段承包的,经确认即应废止承包合同,并追缴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发包方必须加强承包管理,统一组织本地林业生产活动,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按合同规定提供生产资金、技术等生产性服务。
发包方应建立有效的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承包方履行合同,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期满的山地作统一调整。
发包方不得发包有权属争议的林地和林木,应将其上报当地县(市)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明确其所有权后方可发包。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必须按林业生产技术规程经营森林,必须依法使用林地,不得在承包山、自留山上擅自盖房、修坟、取土、采石等,不得出租、买卖。
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
承包方能全面履行合同的,在承包期满后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集体林业用地和林木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可参照《福建省农业承包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应用解释权由福建省林业厅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98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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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

1997年7月4日  证监机字[19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证券经营机构:

  为提高证券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

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证委发[1995]6号),我会制定了《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大纲(试行)》,现予以发布。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大纲(试行)(一)

第四部分证券投资分析

 

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对象的投资价值分析;证券投资的宏观经济

分析、行业分析与公司分析;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的几种主要理论和技术指标;传统

的和现代的证券组合理论与应用。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基本掌握证券投资分析、

证券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本部分适用对象为参加证券投资顾问

资格考试的从业人员,带*的内容暂不作要求。

第一章证券投资分析概论

第一节证券投资分析概述

一、证券投资分析的意义

  1.必要性:规避风险、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与前提2.重要性:投资成功、

降低风险

  的关键

二、证券投资分析的信息来源

  1.公布的信息资料2.计算机储存资料3.实地访查

三、证券投资分析的主要步骤

  1.资料的收集与整理2.案头研究3.实地考察4.形成分析报告

第二节证券投资分析的主要方法

一、基本分析法

  1.定义2.理论基础3.内容4.优缺点5.适用范围

二、技术分析法

  1.定义2.理论基础3.内容4.优缺点5.适用范围

三、证券投资分析中易出现的失误

  1.忽略风险2.忽略交易成本3.未考虑股利4.采用不实用的系统5

.配合不合逻辑6.直观比较误导7.事后选择偏差等

第二章有价证券的价格决定

第一节债券的价格决定

一、债券的定价原理

  1.影响债券定价的内部因素(1)期限的长短(2)息票利率(3)提前

赎回规定(4)税收待遇(5)市场性(6)拖欠的可能性2.影响债券定价

的外部因素(1)银行利率(2)市场利率(3)其他因素3.债券的定价原



二、收益率曲线与利率的期限结构

  1.收益率曲线(1)收益率曲线的概念(2)收益率曲线的类型2.利率

期限结构(1)利率期限结构的意义(2)利率期限结构理论

三、债券的基本价值评估

  1.假设条件2.简化的债券价格决定公式(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现值公式)

(1)单利公式(2)复利公式3.债券的基本估价方式(1)一年付息一次

债券的估价公式(2)半年付息一次的情况(3)收益率的计算

第二节股票的价格决定

一、市盈率估价方法

二、贴现现金流模型

1.基本模型2.零增长模型(1)公式(2)内部收益率(3)应用3.

不变增长模型(1)一般形式(2)内部收益率(3)与零增长模型的关系4.

多无增长模型(1)公式(2)内部收益率(3)与不变增长模型的关系(

4)两元模型与三元模型5.有限持有股票条件下股票内在价值的决定

三、简单的股票内在价值的估计模型

  1.公式2.零增长模型3.不变增长模型

第三节投资基金的价格决定

一、封闭式基金的价格决定

二、开放式基金的价格决定

第四节其它投资工具的价格决定

一、可转换证券

  1.可转换证券的价格(1)理论价值(2)转换价值2.可转换证券的市

场价格(1)

  转换平价、转换升水与转换贴水(2)计算方法3.转换期限

二、优先认股权*

  1.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2.除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3.优先认股权的杠

杆作用

三、认股权证*

  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2.认股权证的杠杆作用

第三章证券投资的宏观经济分析

第一节宏观经济分析

一、宏观经济分析的意义与方法

  1.宏观经济分析的主要方法(1)经济指标(2)计量经济模型(3)概

率预测

二、评价宏观经济形势的相关变量

  1.国内生产总值与经济增长率2.失业率3.通货膨胀率4.利率5.

汇率6.

  财政收支7.国际收支8.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第二节宏观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宏观经济运行分析

  1.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因素2.宏观经济变动与证券投资

二、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三、经济指标分析

第四章行业分析与区域分析

第一节行业分析

一、行业分析

二、行业划分的方法

  1.道?琼斯分类法2.标准行业分类法3.我国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4.

我国证券

  市场的行业划分

三、行业一般特征分析

  1.行业的经济结构分析(1)完全竞争(2)不完全竞争(3)寡头垄断

(4)完

  全垄断2.经济周期与行业分析(1)增长型行业(2)周期型行业(3)

防守型行业.3.行业生命周期分析(1)初创阶段(2)成长阶段(3)

成熟阶段(4)衰退阶段

四、影响行业兴衰的主要因素

  1.技术进步2.政府政策3.社会习惯的改变等

五、行业投资的选择

  1.选择的目标2.选择方法(1)行业增长比较分析(2)行业未来增长

率预测

第二节区域分析

一、经济区域分析

二、区域板块效应

三、投资策略

第五章公司分析

第一节公司基本素质分析

一、公司竞争地位分析

  1.技术水平2.管理水平3.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占有率4.资本与规模

效益5.

  项目储备及新产品开发

二、公司盈利能力及增长性分析

  1.公司盈利能力的衡量2.公司盈利能力的预测

三、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分析

  1.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分析2.公司管理风格及经营理念分析

3.经营

  效率分析4.各种经营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分析

第二节公司财务分析

一、公司主要的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力状况变动表

二、财务报表分析的意义与方法

  1.主要目标与功能2.方法与原则

三、财务比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1)流动比率(2)速动比率(3)利息支付倍数(4)

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周转天数2.资本结构分析(1)股东权益比率(2)负债

比率(3)长期负债比率(4)股东权益与固定资产比率3.经营效率分析(

1)存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天数(2)固定资产周转率(3)总资产周转率(4)

股东权益周转率(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4.盈利能力分析(1)毛利率

(2)净利率(3)资产收益率(4)股东权益收益率(5)主营业务利润率

5.投资收益分析(1)普通股每股净收益(2)股息发放率(3)普通股获

利率(4)本利比(5)市盈率(6)投资收益率(7)每股净资产(8)净

资产倍率

四、财务分析中应注意的问题

  1.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可靠性2.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

经营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整3.进行具体现实的分析

第六章证券投资技术分析

第一节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概述

一、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

二、技术分析的要素:价、量、时、空

三、技术分析方法的分类和应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四、其它技术分析理论简介

第二节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理论

一、道氏理论

  1.形成过程及基本思想2.主要原理3.道氏理论的应用及应注意的问题

二、K线理论

  1.K线的画法和主要形状2.K线的组合应用3.应用K线组合应注意的问题

三、切线理论

  1.趋势分析2.支撑线和压力线3.趋势线的轨道线4.黄金分割线和百

分比线5.扇形原理、速度线和甘氏线6.应用切线理论应注意的问题

四、形态理论

  1.股价移动的规律和两种形态类型2.反转突破形态----头肩形、多重顶底

形和圆弧形3.三角形态、矩形形态、旗形和楔形4.喇叭形和菱形5.V形反

转6.应用形态理论应注意的问题

五、波浪理论

  1.形成过程及基本思想2.主要原理3.波浪理论的应用及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主要技术指标

一、移动平均线(MA)和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MACD)

二、威廉指标和KDJ指标

三、相对强弱指标(RSI)

四、其它技术指标*

  1.乖离率(BIAS)和心理线(PSY)2.人气指标(AR)、买卖意愿指标(BR)

和中间意愿指标(CR)3.OBV4.ADL、ADR和OBOS

第七章证券组合管理

第一节证券组合管理概述

一、证券组合

  1.证券组合的含义2.构建证券组合的原因3.证券组合的分类

二、证券组合管理

  1.主要内容2.研究方法(1)传统的证券组合管理(2)现代资产组合

理论

第二节传统的证券组合管理

一、传统的证券组合管理的基本步骤

  1.确定投资政策2.实施证券分析3.构思证券组合资产4.修订证券组

合资产结构5.对证券组合资产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

二、证券组合的管理

  1.收入证券组合2.增长证券组合3.收入----增长证券组合

第三节现代证券组合理论

一、现代证券组合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1.现代证券组合理论的产生2.现代证券组合理论的发展

二、马柯威茨的均值方差模型

  1.模型概述2.有效边界3.选择最佳的证券组合(1)无差异曲线(2)

最优证券组合4.马柯威茨均值方差模型的应用

三、资本资产套价模型

  1.标准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1)假设条件(2)资本市场线(3)证券

市场线2.特征线模型(1)(系数(2)证券特征线(3)投资分散化3.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应用

四、资本资产套价模型

  1.因素模型(1)单因素模型(2)多因素模型2.资本资产套价模型

(1)资本资产套价理论(2)资本资产套价方程3.资本资产套价模型的应用

第四节证券组合管理的应用

一、债券资产组合管理*

  1.被动的债券资产组合管理(1)平均期限(2)免疫资产管理2.主动

的债券资产组合管理(1)水平分析(2)债券调换(3)应急免疫(4)骑

乘收益率曲线3.债券资产组合效益的评价

二、股票资产组合管理

三、证券组合资产经营成果评价

  1.经营成果的风险调整测量2.市场时机选择


第三部分证券交易

 

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内容包括:证券交易的一般知识;证券交易规则;证券经纪业务;证券

自营业务;清算、交割;证券回购;其它相关业务;上市公司的信息持续披露;证

券营业部的经营管理及证券交易的风险防范。通过学习,要求熟悉证券交易程序、

交易规则及相关法规,掌握证券经纪业务的有关知识。本部分适用对象为参加证券

经纪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其中部分内容同时适用于参加投资顾问从业资格考试的人

员。带*的内容暂不作要求。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第一节证券交易基础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

  1.证券交易的本质2.证券交易的原则(1)公开(2)公平(3)公



二、证券交易种类

三、证券交易场所

  1.集中交易市场2.场外交易市场

第二节会员和席位

一、会员制度

  1.会员资格2.会员权利与义务3.会籍的申请与审批4.会员资格的暂

停与撤销

二、交易席位

  1.交易席位的取得2.有形席位与无形席位3.交易席位费用

第二章证券经纪业务

第一节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

一、基本含义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要素

  1.委托人2.经纪人3.经纪关系的确立4.委托人、经纪人的权利与义



三、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

四、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1.对象的广泛性2.经纪业务的中介性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4.客户资

料的保密性

第二节登记存管

一、登记开户的要求

  1.合法性2.真实性3.不准开户的人员

二、开设证券帐户

  1.自然人2.法人3.境外投资者4.证券经营机构自营

三、股权登记

  1.定向募集2.公开发行

四、证券存管

  1.存管的概念2.上市前存管3.上市后存管

第三节委托买卖

一、开设资金帐户

  1.经纪商开户2.直接在银行开户

二、经纪服务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制度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托管券商制度

三、委托买卖

  1.委托方式(1)现价(2)市价(3)委托限价2.委托形式(1)

当面委托

(2)电话委托(3)函电委托(4)自助委托(条形码、磁卡、触摸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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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干麻、苎麻条(球)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

外贸部


精干麻、苎麻条(球)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
1994年3月1日,外贸部

第一条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员会)管理精干麻、苎麻条(球)配额招标工作。招标委员会设立精干麻、苎麻条(球)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 精干麻、苎麻条(球)配额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第四条 投标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批准的有外贸经营权,并加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按期交纳会费的进出口公司。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批准的有精干麻、苎麻条(球)出口经营权,并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外商投资企业(限于自产产品范围)。
只要符合上述两条中的一条,即可参加投标。
第五条 招标内容:配额数量、配额价格(不分品级、规格)
第六条 精干麻、苎麻条(球)年度配额招标总量由外经贸部根据上年度精干麻、苎麻条(球)出口实绩和国内外市场的供需情况确定。招标委员会在外经贸部确定的年度配额招标总量内一次或分批进行招标。
如遇国内或国际市场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年度配额招标总量时,由招标委员会提出建议,报外经贸部核定。
第七条 精干麻、苎麻条(球)招标次数,每年一至两次。第一次在每年的九月份,招标下一年度的配额数量,招标数量占精干麻、苎麻条(球)年度配额招标总量的全部或80%左右,第二次在当年的3月份,招标数量约占精干麻、苎麻条(球)配额招标总量的20%左右,配额当年有效。配额向全世界各国和地区出口。
第八条 配额招标工作的程序
一、由招标委员会指定《国际商报》发布精干麻、苎麻条(球)配额招标通告。
二、发放《投标申请书》(以下简称《标书》)
1、《标书》由招标办公室发放。
2、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向招标办公室申领《标书》,并按《标书》的要求如实填写,按期送回。
3、在每次招标中,每个企业对精干麻、苎麻条(球)的配额数量和配额价格只能投标一次。
三、寄送《标书》
1、各企业填写的《标书》须在规定的日期内交招标办公室。
2、《标书》通过密封邮寄,如时间紧迫,须用特快专递或差人专送方式处理。信封上注明“精干麻、苎麻条(球)投标申请书”字样。《标书》以招标办公室收到日为准。如超过规定的日期,招标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3、招标办公室收到《标书》后,应立即登记封存。
4、招标办公室在规定日,在招标委员会有关领导监督下开封《标书》。
四、审核《标书》(评标)
开封后,招标委员会根据企业有效的《标书》评定投标企业的中标配额数量和中标配额价格。
审标的依据:
1、投标资格
投标企业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2、投标配额价格(以下简称投标价格)
凡高于投标企业的平均配额价格方可中标。
全部投标企业的平均投标价格按《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试行)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计算。
3、投标企业的出口结汇价格不得低于食品土畜商会的协调价格。
核查投标企业上年度的出口收汇证明副本,如发现投标企业上年度的出口结汇价格低于食品土畜商会协调价,一经查实,即停止其三年投标和受让资格。
4、外商投资企业只限于出口自产产品,其投标数量最高不得超过外经贸部批准核定的出口数量。如发现参加投标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出口非本企业产品行为,一经查实,即停止其三年投标和受让资格。
五、计算中标结果
1、中标条件:符合上述各项评标依据要求的投标企业方为中标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其投标价格确定中标企业名单和顺序。
2、中标企业的中标配额数量(以下简称中标数量)按《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试行)中第十六条规定的公式计算。选计算结果高于企业投标数量,则按企业投标数量作为中标数量。在此公式下没有分尽的招标总量,按价格优先原则,从中标企业中按其没有达到的投标总量,可从投标价格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分配,分尽为止。
3、中标企业应交纳的中标配额费用按下列公式计算:
中标企业应交纳的中标配额费用=该企业的中标数量×该企业投标价格。
六、公开开标
1、招标委员会须在截止接受投标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工作,并把评标结果汇总报外经贸部备案。
2、由招标委员会指定的《国际商报》统一公布中标企业目录,同时由招标办公室给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预告书。
3、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任何作弊和违反规则的行为,外经贸部有权否决招标结果。
七、收取中标配额费用
1、自招标委员会公布中标企业目录之日起15天内,中标企业须预付10%的中标配额费用作为配额使用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汇款等形式汇至招标办公室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帐户。款到后,招标办公室将向中标企业寄送中标通知书并开具收款凭证(一式三联)。
如逾期不交者,招标办公室有权按弃标处理,并停止该企业一年投标和受让资格。
2、在每次申领许可证前,中标企业须按领证数量向招标办公室一次付清领证配额费用(即领证数量×投标价格×90%),凭招标办公室开具的领取精干麻、苎麻条(球)出口许可证配额证明书(代配额使用费收款凭证)(一式四联)发证机关查存一联,才能到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
第九条 申领出口许可证依据
1、精干麻、苎麻条(球)出口许可证配额证明书(代配额使用费收款凭证)。
2、出口合同价格(不得低于食品土畜商会协调价格)
第十条 配额的转让和受让
1、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用不完,应在距配额有效期限三个月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不完的原因及转让配额数量,经招标办公室同意后可以转让,但必须交纳转让配额费用(即转让配额数量×投标价格×5%)作为转让手续费。
2、中标企业需要增加配额数量以及具有投标价格的未中标企业需要配额数量,可向招标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出配额价格和所需配额数量,经招标办公室同意,可作为受让方,接受配额转让。
3、配额转让、受让必须在招标办公室进行,按照时间顺序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由电脑配对,严禁任何形式自行转让。
4、配额转让和受让经招标委员会批准,由招标办公室负责办理转让、受让手续,开具配额转让证明书(一式四联)和配额受让证明书(一式四联)。
5、如果受让方提出的配额价格高于转让方的投标价格,这部分差价的配额费用属国家收入。
第十一条 配额的上缴
中标企业因故无法对外履约也无法转让配额,可交回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将视交回时间退还企业上缴配额部分的部分保证金。距上述最后有效期限五个月以上交回的,退还上缴配额部分的50%保证金;四个月以上的,退回40%;三个月以上的,退回30%;两个月以上的,退回20%;不足两个月的,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中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对中标配额未使用、未转让,也未将配额交回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报经招标委员会同意有权取消中标企业对下一年的投标和受让资格。
第十三条 中标企业未经招标办公室同意,擅自转让配额,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企业两年的投标和受让资格。
第十四条 如中标企业的出口结汇价格低于食品土畜商会协调价格,一经查实,停止其三年投标和受让资格。
第十五条 中标企业使用中标配额出口报关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出口许可证(企业留存一联)和出口结汇水单、合同、发票送交招标办公室,由招标办公室负责统计核对,并向招标委员会报告中标企业的履约情况和配额使用情况,以便招标委员会对精干麻、苎麻条(球)出口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本细则已经外经贸部批准,于1994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招标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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